关于2016级、2017级、2018级跨专业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为适应员工拓宽知识面、开发潜能、多元发展、个性发展,现开展2016级、2017级、2018级跨专业选课。
一、选课说明:
1.个性化选修课学分以修习其它专业的课程的途径获得。
2.选课过程中,可向相关学院及任课教师了解课程详情。
3.考试成绩按照个性化选修课进行登载(不及格也将登载在成绩单中)。
员工根据培养方案培养要求,可按学校规定向学院申请将个性化选修课学分转换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和通识选修课学分。
选课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课时间:
9月19日 9:00—9月20日 17:00
三、注意事项:
1.跨专业选修课程,每学期只能选一门,且只能跨选不同专业的课程。
2.若跨专业选修所选课程与本专业课程考试冲突,必须办理本专业课程缓考。请同学们慎重考虑后再选跨专业选课。
3.跨专业选课属于新增选修课类型,正考不及格,只能重选,不补考、不重修。
4.跨专业选修课试听后可退选,退选只开放一次,请慎重选择。退选时间暂定,具体时间将在教务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5.同学们在选择跨专业选修课时,务必注意开课时间(周次),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68253124;68367290
教务处
2019年9月18日